【资料图】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可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在当年净利润为正且无重大对外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时进行,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重大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达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20%。董事会综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推荐内容